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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砚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

    信息发布者:陆跃芳
    2017-08-01 23:00:07   转载

    7月31日,砚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。

    会议现场

      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黑绍琼主持会议。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《砚山县重点水源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议案》及《砚山县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(草案)》。 

       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《砚山县2016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》;县人大常委会关于《2016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》;县人民政府关于《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及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>的情况报告》;县人大常委会关于《砚山县贯彻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及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>执法检查报告》。在分组审议会议上,审议人员积极建言,各抒己见,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。

        会议强调,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,保障水安全,是“生态立县、环境优先”的发展战略的需要。近年来,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,责成县环保局等部门牵头编制了《砚山县重点水源水污染防治规划》,将对推进重点水源水污染防治工作,促进全县重点水源休养生息,逐步改善重点水源水质产生重大的影响。会议作出批准砚山县重点水源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决议,希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抓好规划的实施,以污染减排为中心,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,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,统筹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,不断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。

        会议总体上充分肯定了2016年砚山县地方财政工作,希望县人民政府要在推进部门预算的规范、精细、准确这三方面下功夫,坚决制止无预算、先干了再说的情况,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。

        会议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《关于对农场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》,希望县人民政府认真按照“一场一策”的原则,统筹抓好人员安置、劳动保障、体制改革等工作,圆满完成全县农场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。

       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,副县长冯锐以及法检两院负责人法定列席会议,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、各工委副主任、审议涉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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